一、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
针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化程度低、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乡村振兴战略下应着重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首先,政府和农村合作社党支部应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和扶持,实施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十百千工程”,构建“县区总社、乡镇联合社、村级合作社”架构体系,鼓励农民自发组建或加入合作组织,扩大合作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比如,近年来,为实现“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集体增收入、群众得实惠”,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突出党建引领,引导16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成立方兰山区恒韵联合社,探索党建引领联合社,激发村集体和农户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方城镇为了加强顶层设计,还成立了推进小组和服务专班,出台《方城镇关于深入推进村党支部创办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支部领办合作社及联合社的发展指导,引导合作社“抱团”发展。
同时,政府和农村合作社还应推动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发展目标和规划,提高运作效率。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在具体实施中,可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如临沂市郯城县实施国企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模式:(1)整合国有涉农资产,成立农发集团,将郯南农场名下兴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80%股权、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名下兴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0%股权、县种子公司100%股权、其他国有涉农资产整体注入,为当地提供产业、设施及便民服务,扶持村集体经济;(2)在郯城街道及13乡镇设全资子公司,融合乡镇资源,与合作社合作,发展特色产业;(3)8家国企与村改社区合作社成立混改制公司,合作社持股49%,国企持股51%,表决权均分,国企回收成本后不参与分红。此外,还应加强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组织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增强农民对合作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推动合作组织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合作网络,提高整体竞争力。
二、加大资金扶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资金短缺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的一大瓶颈。为解决这个问题,乡村振兴战略下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合作组织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降低合作组织的运营成本,提高其盈利能力。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的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合作组织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以方城镇为例,联合社在谈判中展现出了比单个合作社更强的议价能力。通过联合社的统一议价,当地有机肥的采购价格每吨降低了47%,每亩地因此节约了700元,累计节省的开支相当可观,极大程度地彰显了联合社的优势,反映了降低运营成本对于提高合作组织盈利能力的重要性。不仅如此,为激发合作社发展动力活力,方城镇组织召开了8期金融支持村党组织领办联合社高质量发展对接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座谈会,对接兰山农发国企资本,摸排联合社、成员社融资需求,2023年以来,累计发放联合社涉农贷款2600多万元,为联合社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在具体操作中,政府还可以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合作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的信贷支持,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以满足合作组织的多元化融资需求。例如,可以开发针对农村合作社的专属贷款产品,提供灵活的还款方式和优惠的利率政策,降低合作社的融资成本和时间成本。此外,还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同时,加强对合作组织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确保其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合作经济水平
人才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核心要素。针对当前合作组织缺乏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小组负责人应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视精尖农技、管理人才及乡土本地人才,如田秀才、土专家等。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接受专业职业教育,加强技能培训,重点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等;完善人才下乡制度,确保人才持续流入农村。其次,政府还需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吸引高端教育人才投身乡村教育;拓展和调整师资队伍结构,增加金融、经营、管理类教育从业者,为乡村振兴提供全面师资;并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另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投身农村合作经济事业,为合作组织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意。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方式,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和晋升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升合作经济组织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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