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局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排查清理意见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6-01-06
资料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包头市农牧局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排查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附件:包头市农牧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btnmjfgk@126.com
2.通信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粮贸大厦1714室 (邮政编码:014010 联系电话:0472-525601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
包头市农牧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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