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包头市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6-02-25
资料来源:农牧局合作科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我市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即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方面。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472-5256032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btnmyj6030@163.com

三、注意事项

1.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落实保密纪律,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 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特此公告。

包头市农牧局

20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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