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包头市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6-02-25
资料来源:农牧局合作科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我市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即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方面。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472-5256032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btnmyj6030@163.com
三、注意事项
1.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落实保密纪律,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 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特此公告。
包头市农牧局
2026年2月25日
字体
- 大
- 中
- 小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