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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包头市农机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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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农发〔2022〕 94号 关于印发《2022年包头市农机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局、农科所、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更好的开展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我局制定了《2022年包头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旗县区农牧局、农科所、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在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农牧局农机科邮箱或微信。 包头市农牧局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包头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全区农牧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农牧办发〔2022〕283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好2022年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包头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围绕农机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平安农机”创建等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全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6日为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抓实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各旗县区农牧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抓好农机安全发展理念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以集中宣讲、专题研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讲堂等形式,将学习向旗县、乡镇等延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强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结合农机行业特点,开展“一把手”带头学习安全生产等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和安全生产“公开课”等活动,倡导农机合作组织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各旗县区农牧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要组织本旗县区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农机手、农机合作组织等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见附1),将农机安全生产相关的技能和理论知识等内容直接传递给农机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利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amic.agri.cn/)开设的专栏,宣传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的活动情况的新闻报道、监督管理经验介绍等。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0〕3号)要求,农科所、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认真做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送检下乡”“送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共同提升公众农机安全意识。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各旗县区每季度至少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发送至包头市农牧局农机科邮箱。 (三)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6月16日,各旗县区农牧局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旗县区和农机行业实际情况,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向农机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机手等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知识;农科所、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通过发放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举办农机安全生产政策及法律法规展览、农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进行农机安全宣传和咨询,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旗县区农牧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开展不同层级农机事故处置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参加自治区农牧厅将适时举办的农机事故处置应急演练暨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 (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2〕261号)和包头市农牧局印发的《包头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包农发〔2022〕83号)要求,各旗县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田间场院、农机合作社开展隐患排查,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各旗县区农牧局要结合农机作业特点,将农机安全监管与安全宣传有机结合,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牧民服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各旗县区农牧局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安排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请各地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附3)于5月30日前反馈;6月份每周四报送本周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附2),6月26日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整体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4),各旗县区、农科所、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按照时间节点,按时上报活动资料、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安全生产月”
活动结束后,对各旗县区、农科所、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联 系 人:石磊 联系电话:13514897009 邮 箱:nmbtnjk@163.com。
附:1.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2.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报送要求 3.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4.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1 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农机手、农机合作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的从业人员等。 二、答题形式 登录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答题,每套试卷10道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 三、答题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等规章规范。 3.《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等国家或行业标准。 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5.事故应急处置和急救常识、农业机械基本结构及常见故障和安全隐患的判断方法等。 6.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出台的便民措施等。 四、答题时间 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为准。 五、成绩计算方式 1.个人答题成绩计算方式:答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以答题分数为排名依据,得分一致时,用时较少者排名在前。 2.团体成绩计算方式:团体成绩以省为单位,参与活动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团体成绩=本省参加答题总人数排名得分+本省参与答题人数占比排名得分+本省答题人员成绩的平均分。 本省参加答题总人数排名得分(满分100分),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98分,以此类推...。 本省参与答题人数占比=本省参与答题总人数/2020年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人数,此项数值来源于《2020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本省参加答题人数占比排名得分(满分100分),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99分,以此类推…。 本省答题人员成绩的平均分=本省参加答题人员的成绩总和/本省参加答题的总人数。 各盟市参加活动人数需不少于本盟市2020年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人数的千分之五。不满足此项,团体成绩扣5分。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团体奖、优秀个人奖。 1.团体奖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优秀个人奖300名。 七、答题奖励与发放形式 本次活动将为成绩排名前300名的人员邮寄奖品,获得团体奖的单位将受邀参加全国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主会场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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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1.各盟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或咨询日的新闻报道、活动总结、工作简报等文字资料。 2.各盟市安全生产月或安全宣传咨询日的活动照片、视频等。 3.各盟市的优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农机手、农机合作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先进事迹,可以以视频、文字、图片等形式展现。 4.各盟市总结的隐患排查、安全检验、安全执法等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及经验等。 二、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以盟市为单位,盟市联络员负责内容报送与联络等工作。 2.新闻报道格式与报送路径。按照新闻类文体要求撰写宣传稿件,可配相应的照片,由各盟市联络员发送至自治区联系人邮箱。 3.照片报送要求与报送路径。各盟市报送照片需配六要素的文字说明,不多于100字,直接由各盟市联络员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自治区联系人邮箱。如:X时间+X单位+X事情简单描述。 4.视频报送要求与报送路径。各盟市报送视频的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每个视频配不多于100字的说明文字,不大于300M。单个视频命名格式:[内容]+X时间+X盟市+X事情简单描述。视频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自治区联系人邮箱。 5.各盟市总结推广的优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及经验报送要求与报送路径。文件命名格式:X盟市+X内容,文字版、图片版、视频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自治区联系人邮箱。
附4 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盟市(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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