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包头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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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5〕39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包头市农牧民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关于印发〈包头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122号)规定的人员。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农牧民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 农牧民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于6月2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8月29日前完成农牧民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公示农牧民中初级职称拟通过人员名单。 (二)农牧民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 农牧民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于6月2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各旗县区农牧部门于6月26日至6月30日接收纸质申报材料,7月1日前提交市农牧局人事科(包头市昆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1910室),逾期不再接收。7月3日至7月9日市农牧局公示符合农牧民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人员名单。8月29日前完成农牧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公示农牧民高级职称拟通过人员名单。 三、申报程序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材料 1.申报材料必须胶装成册。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关于印发〈包头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122号)为准。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一式15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左上角装订成册),所附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及申报材料评审完成后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所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 3.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申报职称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专利、奖项、荣誉等)截止时间为7月15日,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 袁慧 丛婧 联系电话:0472-5256016 0472-6169343 包头农牧局 2025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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