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局
第期
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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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国家九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农牧发(2018)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3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奶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39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18号)文件精神,实现包头市乳产业健康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措施 《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现状。分析了包头市奶业发展的优、劣式,总结奶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良好的市场预期。 第二部分: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末,奶牛存栏达到30万头,奶类产量达到145万吨以上,奶业发展水平在自治区乃至全国处于前列。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共五个方面,10项措施。 (一)强化饲草料基地建设。一是建立高产优质饲草料基地。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燕麦种植,积极争取落实青贮玉米收储每吨50元补贴政策;配套推广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技术30万亩以上,就地就近保障青贮饲料供应。大力推广苜蓿种植、争取上级补贴奖励政策;支持农区燕麦种植带建设,建设优质燕麦种植基地20万亩以上。二是提高饲草料机械化生产水平。持续开展饲草料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对燕麦、青贮等饲草料作物收获、加工机械实行应补尽补政策。严格落实自治区牧区农机补贴政策,提高牧草收割、青贮的机械化水平。 (二)加强奶源基地建设。一是优化产业布局。以“繁”促增量,推广优质冻精、性控冻精,开展自繁自育,积极落实利用性控胚胎、性控冻精培育优质奶牛补贴政策;以“引”促增量,鼓励养殖场户引进优质母牛,给予每头5000元补贴政策;以“投”促增量,推动落实自治区新建3000头牧场补贴政策,积极利用地方债券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和龙头加工企业投资兴建奶源基地。二是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支持奶牛养殖场规模化经营,实施标准化牧场建设,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要求,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积极争取党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推动中小牧场改造升级。三是加快发展数字化牧场。支持养殖企业、乳品企业自建、合作牧场开展“数字牧场”建设,对繁育、饲喂、挤奶、保健、防治、运输、粪污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管理,实现牧场养殖过程可视、生产过程可控、质量可追溯。 (三)强化加工基地建设。一是支持乳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发挥伊利、蒙牛和骑士等乳品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大型乳品企业在优势区域布局优质奶源基地,突出抓好呼包鄂乌奶业协同发展项目,引领奶业全产业链发展。积极落实自治区对龙头企业生鲜乳加工增量、利用生鲜乳喷粉进行补贴的政策。二是鼓励民族奶制品特色化发展。重点支持达茂旗积极开展民族奶制品标准化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民族奶食品加工试点项目,推动奶源基地和加工一体化建设。 (四)不断强化产品提升。一是提升乳品质量。继续实施奶业生产标准化行动,集成推广绿色高效饲养管理技术模式,采用优质饲草料、科学饲养配方、先进饲养管理操作规程,提高生鲜乳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加强乳品全程监管。强化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加大疫病防控力度,推进布病和结核病净化,从源头上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对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乳品企业实行精准化、全时段管理,依法取缔不合格生产经营主体。实施乳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科学合理设定检测项目,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坚持执法检查与监督检测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加强复原乳监管,严格落实标识制度。 (五)加强品牌创建。依托产业特色打造品牌。将奶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企业品牌建设的主要力量,支持鼓励以骑士为代表的乳业加工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打造特色品牌。鼓励新型奶业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奶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打造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和提供用地政策支持三个方面,提出落实《方案》的具体保障措施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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