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谁而建?

发布时间:2024-10-09 11:21 信息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作者:农田建设管理科 浏览:
初审:郝思宇   复审:呼伦   终审:郭爱萍

 

农业农村部明确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建设标准。那么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谁而建?

第一,是为了落实国家的粮食安全战略而建;第二,是为了农民及农民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而建;第三,是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为了更好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与平台而建。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耕地资源紧缺,优质耕地数量不足,整体质量亟待提升。加之部分地区存在土壤沙化、盐碱化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紧迫性。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解决旱涝排灌难、机械操作难、生产管理难、产能提高难四难问题。新建和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变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电配套、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产能升,实现机械化操作程度高、科技推广运用好、综合防治能力强、产业收入稳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后,项目区亩均增粮100公斤、节水40%、节电30%,减肥25%、减药30%,节约成本450元,增收140元以上,平原区道路通达率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以上。

 


包头现代农牧业

蒙ICP备20000030号-1 网站标识码:1502000024 公安部备案号:15020302000250

主办:包头市农牧局 承办:包头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 邮编:014000 电话:0472-525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