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肉牛、肉羊良种推广,促进我市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任务
(一)实施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经过各旗县区摸底调度,本年度确定下达任务范围为九原区、石拐区、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白云区6个旗县区。
(二)任务目标
2025年自治区下达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资金资金519万元(绩效目标按51.9万份牛冻精标准单位折算,每份牛冻精标准单位为10元)。本年度下达补贴资金用于实施肉牛良种冻精补贴和种公羊补贴,支持养殖场(户)开展肉牛冷配改良及购买优良种公羊进行繁殖。本年度市级下达各相关旗县区任务目标为3120剂肉牛良种冻精和1884只种公羊补贴,本年度绩效目标51.9万份牛冻精标准单位。(详见附件1、2)。九原区、固阳县、达茂旗2024年畜牧良种补贴结余资金继续依据本方案实施。
二、补贴对象及相关要求
(一)对购买优良种公羊进行繁殖的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最高购进补贴数量按1:30-40标准测算,即每存栏30-40只基础母羊可补贴1只种公羊。
(二)优先支持开展羊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鼓励肉羊养殖企业、养殖大户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开展羊人工授精。
(三)重点支持肉牛肉羊“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中确定的肉牛肉羊产业强镇(特色小镇)、专业村创建镇村的肉牛肉羊企业、合作社及养殖场(户)。
(四)优先满足在内蒙古牧运通系统内备案的养殖场(户)。
(五)达茂旗北部牧区“戈壁短尾羊”核心育种区域内原则上只补贴“戈壁短尾羊”种公羊。
(六)对于下达补贴资金无法满足全部申请对象的需求时,旗县区应按照养殖场(户)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验收和资金拨付,本年度已提交申请未享受到补贴的养殖场(户),下一年度应优先补贴。
三、补贴品种和补贴标准
(一)种公羊补贴。根据市场行情和补贴需求摸底调查结果,确定本年度补贴地方品种种公羊以内蒙古绒山羊等为主,每只补贴标准为1600元;补贴培育品种以戈壁短尾羊等为主,补贴标准为每只3000元;补贴引进品种以萨福克、澳洲白、东弗里升、杜泊等为主,补贴标准为每只3000元,补贴的种公羊品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2025年农牧业主导品种。购进补贴种公羊需符合一级以上种质要求,且需配有相应种畜禽合格证书。养殖场户间换种不予补贴。参与补贴的内蒙古绒山羊种公羊绒纤维细度须在14.5微米以下。
(二)肉牛良种冻精补贴。对养殖场户使用肉牛良种冻精开展人工授精的给予补贴。每头基础母牛补贴平均1.5剂冻精、每剂冻精按照10元标准予以补贴。
四、补贴程序和方式
(一)种公羊补贴。根据在工作实际和需要,补贴程序和方式分为自主购买补贴和集中统一组织采购补贴两种补贴方式,上达两种补贴程序和方式由旗县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
1.自主购买补贴
自主购买是本年度确定的实施旗县区范围内购买本方案确定的补贴品种的合格种公羊的养殖场(户),均可申请补贴。申请补贴程序如下:
(1)申请:购买人于10月31日前向当地畜牧业主管部门提交养殖场(户)自主购买种公羊申请审核表(详见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验收: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自接收购买人提交的申请审核表和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实地审核,实地审核需“见购买种公羊、见购买手续、见种公羊系谱档案、见购买人”。审核未通过的需书面告知当事人;审核通过的经养殖场(户)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进行一场(户)一册、一畜一号登记造册,于11月15日前完成审核验收工作。
(3)公示: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完成登记造册并汇总后,需在当地畜牧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涉及苏木乡镇和嘎查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信息包括实施养殖场(户)名称、基础母羊存栏量、补贴种公羊数量、补贴品种、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等。
(4)补贴资金申请: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完成公示并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当地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申请拨付补贴资金程序。
2.集中统一组织采购补贴
集中统一组织采购是指本年度确定的实施旗县区范围内,旗县区农牧部门根据申请情况,为降低购买成本、保证种羊质量,由当地农牧部门集中统一采购。申请补贴程序如下:
(1)申请:购买人于9月30日前向当地畜牧业主管部门提交集中统一组织采购种公羊申请审核表(详见附件4)。
(2)审核: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自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实地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需书面告知当事人;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造册并汇总。
(3)供种种羊场(企业)选定:登记造册汇总工作完成后,根据年度下达任务当地畜牧业主管部门15个工作日内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供种种羊场(企业),确定品种、数量和价格并进行公示。
(4)种公羊购进:公示完成无异议后,由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组织购买人15个工作日内赴供种企业选购种公羊,购买人与供种企业签订购买合同并直接支付除补贴资金外不足部分的购羊款。供种企业需为购买人提供合格种公羊并附种公羊合格证和相关票据以及其他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完成合同约定后,经养殖场(户)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进行一场(户)一册、一畜一号登记造册并汇总,于11月15日前完成种公羊购进工作。
(5)公示: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完成登记造册并汇总后,需在当地畜牧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涉及苏木乡镇和嘎查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信息包括供种企业名称、提供种公羊品种、数量、价格、已收取购买人除补贴额度外种公羊购买款、应收畜牧良种补贴资金额度以及购买人姓名(名称)、基础母羊存栏量、补贴种公羊数量、补贴品种、补贴标准,实际已享受畜牧良种补贴资金额度等。
(6)补贴资金申请: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完成公示并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当地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供种企业提供种公羊数量将应支付畜牧良种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供种企业,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申请拨付补贴资金程序。
(二)肉牛良种冻精补贴。
(1)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养殖场(户)于10月31日前向当地畜牧业主管部门提交养殖场(户)自主购买肉牛良种冻精申请审核表(详见附件5)和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验收: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自接收实施养殖场(户)提交的申请审核表和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实地审核,实地审核需“见能繁母牛、见冻精细管、见养殖场户、见养殖档案”。审核未通过的需书面告知当事人;审核通过的经养殖场(户)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进行一场(户)一册、一畜一号登记造册,于11月15日前完成审核验收工作。
(3)公示: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完成登记造册并汇总后,需在当地畜牧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涉及苏木乡镇和嘎查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信息包括实施养殖场(户)名称、基础母牛存栏量、补贴冻精数量、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等。
(4)补贴资金申请:旗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完成公示并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当地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申请拨付补贴资金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管理。旗县区农牧部门负责抓好项目组织实施、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及时将补贴清单提交财政部门。
(二)加强项目种源管理。旗县区农牧部门要加强种畜质量监管,不得将劣质冻精特别是杂交一代作为种源参加良种补贴,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非法经营行为,供种单位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补贴的肉牛良种冻精和种公羊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三)强化政策公开。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优势,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受益养殖场(户)应知尽知。鼓励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购买优良种公羊,充分发挥良补政策引导带动作用。
(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各级农牧主管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以往年度结余良补资金要专款专用,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标准继续用于肉牛、肉羊良种补贴。同时,结合旗县区畜牧业发展实际,加强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牧区畜牧良种补贴两项政策统筹衔接,切实形成政策合力,促进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有效推动畜牧良补政策落实。
(五)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进展实行季调度和年终总结制,旗县区农牧部门负责于每季度20日前向包头市农牧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并于12月10日前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包头市农牧局。包头市农牧局适时开展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以此次下达为准。
附件:1.包头市2025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任务、资金分配
表
2.2025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
表
3.养殖场(户)自主购买种公羊申请审核表
4.集中统一组织采购种公羊申请审核表
5.养殖场(户)自主购买肉牛良种冻精申请审核表
附件1
包头市2025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任务、资金分配表
|
旗县区 |
地方品种 |
培育和引进品种 |
肉牛良种冻精 |
2025年下达 补贴资金 (万元) | |||
|
补贴标准 (元/只) |
任务量 (只) |
补贴标准 (元/只) |
任务量 (只) |
补贴标准 (元/剂) |
任务量 (剂) | ||
|
九原区 |
1600 |
55 |
3000 |
55 |
10 |
2620 |
20.46 |
|
石拐区 |
15 |
9 |
0 |
5.1 | |||
|
土右旗 |
109 |
438 |
500 |
149.34 | |||
|
达茂旗 |
109 |
1039 |
0 |
327.6 | |||
|
白云矿区 |
0 |
55 |
0 |
16.5 | |||
|
合计 |
288 |
1596 |
3120 |
519 | |||
附件2
2025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
旗县区 |
任务量 (万份牛精液单位) |
2025年补贴资金 (万元) |
|
九原区 |
2.046 |
20.46 |
|
石拐区 |
0.51 |
5.1 |
|
土右旗 |
14.934 |
149.34 |
|
达茂旗 |
32.76 |
327.6 |
|
白云矿区 |
1.65 |
16.5 |
|
合计 |
51.9 |
519 |
附件3
养殖场(户)自主购买种公羊申请审核表
|
养殖场(户)基本信息 | |||
|
申请人员类别 |
☐养殖场 ☐养殖户 | ||
|
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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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殖场(户) 名称 |
养殖场(户) 详细地址 |
||
|
饲养品种 |
基础母羊 存栏数量 |
||
|
购买种公羊资料信息 | |||
|
申请购买类别 |
☐地方品种 ☐培育品种 ☐引进品种 | ||
|
申请购买品种 |
购买数量 |
||
|
到场日期 |
购买日期 |
||
|
种公羊耳标号 |
|||
|
购买来源 |
|||
|
申请养殖场(户)相关证明材料 |
(养殖场户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种类及张数) | ||
|
旗县区农牧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附件4
集中统一组织采购种公羊申请审核表
|
养殖场(户)基本信息 | |||
|
申请人员类别 |
☐养殖场 ☐养殖户 | ||
|
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
|
养殖场(户) 名称 |
养殖场(户) 详细地址 |
||
|
饲养品种 |
基础母羊 存栏数量 |
||
|
购买种公羊资料信息 | |||
|
申请购买类别 |
☐地方品种 ☐培育品种 ☐引进品种 | ||
|
申请购买品种 |
购买数量 |
||
|
畜牧良种 补贴资金 |
扣除补贴后 支付购买金额 |
||
|
种公羊耳标号 |
|||
|
统一采购 来源企业 |
|||
|
旗县区农牧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附件5
养殖场(户)自主购买肉牛良种冻精申请审核表
|
养殖场(户)基本信息 | |||
|
申请人员类别 |
☐养殖场 ☐养殖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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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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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户) 名称 |
养殖场(户)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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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养品种 |
基础母牛 存栏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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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肉牛良种冻精资料信息 | |||
|
购买冻精数量 |
|||
|
购买日期 |
使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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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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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冻精母牛 耳标号 |
|||
|
申请养殖场(户)相关证明材料 |
(养殖场户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种类及张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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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农牧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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