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3-01-30
资料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包头市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包头市农牧局(http://nmj.baotougov.cn/)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农牧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52560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包头市农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对包头市“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全面落实《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公开制度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执政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门户网站信息184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921条,农牧业科技类596条,行政通知类82条,资讯类条186条,图片信息58条。共编发农牧业信息37期,共计263条,农畜产品动态专刊12期。向市委、市政府各上报政务信息290条,分别采用162条和245条。在各级新闻媒体刊登播出农牧业新闻169条。其中,在包头日报刊登85条,在包头电视台和包头电台分别播出51和33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办理完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中,主要包括政务类信息、服务类信息、资讯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专题报道类信息、公告通知类信息、预决算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权责清单类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

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便民渠道及时公开信息。利用市农牧局网站、微信平台发布中央、自治区、市本级涉农涉牧决策部署,发布政策解读62条、政务动态377条、科技服务等相关内容信息174条,利用局长信箱等途径打通农牧民与专家沟通渠道。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及时回复市民关切问题,局长信箱收到3,及时回复3件。12345政府热线委办件24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9件、政协提案42件,答复意见分别报送至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度调查结果均为满意。

(五)门户网站建设及管理情况

市农牧局网站共有“首页”“机关党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农牧业科技”“互动交流”6个板块,27个子栏目,提高其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今年从信息采集、发布、管理等多个方面对门户网站信息相关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进一步完善了《包头市农牧局门户网站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增强了门户网站应对各种风险、隐患和攻击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息内容

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行有效件数

0

0

0

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政处罚

24

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果,但在政府网站建设、政策文件解读等方面仍有待改进。2023年我将重点做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信息主动公开水平。以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完善“政策法规”栏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二是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设计,方便公众浏览、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加强内容保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发布更加多样的政策解读产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党组会议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策解读、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过程监管、全流程考核,全面提升公开成效。

                                   包头市农牧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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