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2025年惠农利企政策解读系列四
发文时间:2025-09-08
资料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市农牧局立足主业、围绕主体、落实主责,梳理汇总了2025年惠农利企政策手册,对25个具体项目政策划分为种植类、养殖类、加工类三类,明确政策依据、支持对象/范围、补助/奖励标准、发放/申报流程、发放/奖励方式等内容,做好政策解读,让各类政策直接惠及广大农牧民、农牧企业。 

·养殖类项目

(十)畜牧良种补贴

1.政策依据: 《包头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包头市2025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5〕121号)

2.补贴、支持对象/范围:

(1)购买优良种公羊进行繁殖的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

(2)使用肉牛良种冻精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

3.补贴、补助/奖励标准:

(1)原则上地方品种种公羊每只补贴不超过1600元,培育品种和引进品种每只补贴不超过3000元。

(2)每头基础母牛补贴平均1.5剂冻精、每剂冻精按照10元标准予以补贴。

4.申报、发放流程:

(1)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养殖场户向旗县级农牧部门递交书面申请,上报种公羊和肉牛良种冻精需求量。

(2)审核验收:旗县农牧部门组织人员,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补贴的养殖场户能繁母羊存栏、所购种公羊及肉牛冻精需求量进行审核验收。

(3)公示:旗县级农牧部门完成登记造册并汇总后,在当地畜牧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涉及苏木乡镇和嘎查村进行公示。

(4)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养殖场(户)。

5.发放/奖励方式: “一卡通”发放。

    6.联系电话:0472-5256022

(十一)种业振兴(畜禽活体保种补贴资金、畜禽生产性能测定补贴资金)

1.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种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发〔2025〕135号)

2.补贴、支持对象/范围:

(1)自治区级畜禽保种场,按照细毛羊10万元、马20万元、边鸡20万元、双峰驼30万元、蒙古牛30万元、河套大耳猪30万元、蚕20万元给予支持。

(2)自治区级核心育种场,肉牛核心育种场每年测定200头,每个安排40万元;羊核心育种场每年测定800只,每个安排30万元;马核心育种场每年测定100匹,每个安排20万元;生猪核心育种场每年测定1000头,每个安排20万元。

3.申报、发放流程:

(1)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向旗县区农牧部门申报;

(2)旗县区农牧部门审核,择优推荐至市农牧局;

(3)市农牧局遴选推荐至自治区农牧厅;

(4)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官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5)评审通过后,下一年度给予资金补贴。

4.发放/奖励方式: 逐级下发。

5.联系电话:0472-5256037

(十二)粮改饲补贴

1.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饲发〔2025〕424号)

2.补贴、支持对象/范围: 收贮利用优质饲草的草食家畜养殖场(户)、饲草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组织

3.补贴、补助/奖励标准: 补贴品种以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等优质饲草为主,兼顾各地有使用习惯、养殖场(户)接受程度高的特色饲草品种,但不包括采收籽粒以后的玉米秸秆。补贴标准每吨不低于50元,采取先贮后补方式补贴。

4.申报、发放流程:

(1)申请。收储业主向所在乡(镇)申请。

(2)审核。苏木乡镇审核汇总后报送旗县农牧部门。各乡镇与收贮业主签订收贮业主承诺书,实地测量汇总报旗农牧局。

(3)验收核查。旗县农牧部门组织核查验收并公示不少于7天。

(4)拨付资金。公示无疑后由旗县区财政部门按有关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户。

5.发放/奖励方式: “一卡通”发放,先贮后补。

    6.联系电话:0472-525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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