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简易技术指南
发文时间:2026-06-22
资料来源:包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引导广大养殖场、散养户进一步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防范疫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与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市畜禽养殖实际,梳理出4项低成本、易操作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简易技术,方便各类规模养殖场户参照执行。

一、病死畜禽集中委托无害化处理技术

(一)技术概况

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进行统一收集、规范暂存,委托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统一收集处置,全程闭环管理。

(二)技术路线

发现病死畜禽 → 规范暂存消毒 → 联系专业机构收运 → 集中无害化处理 → 台账登记归档。

(三)技术要点

1.及时收集:畜禽出现死亡、染疫、死因不明、检疫不合格等情况,第一时间隔离收集,不得在圈舍、院落长期堆放。

2.临时暂存:严格按照场区防疫条件,利用闲置房屋、独立棚舍作为临时暂存点,做到防渗、防漏、防鼠、防盗,配备冷藏或简易降温设施(高温季节务必做好降温防腐);暂存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3.消毒防护:收集、搬运全程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每次收集完毕,对圈舍、暂存区、搬运工具全面喷洒消毒;工作人员严格消毒。

4.对接收运:及时联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约定收运时间,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交接,严禁拖延处置、私自转运。

5.台账记录:如实登记病死畜禽种类、数量、死亡原因、交接时间、收运车辆及人员信息,台账留存不少于 2 年。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规模养殖场、中小型养殖户、屠宰企业,优先推荐养殖集中区、交通便利区域使用,可享受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政策。

二、病死畜禽规范深埋处理技术

(一)技术概况

针对边远牧区、交通不便区域的散养户,对零星病死畜禽采用深埋法进行无害化处置,操作简单、成本低廉,可就地消除疫病传播风险;本技术严禁用于炭疽、牛海绵状脑病等特殊疫病染疫畜禽。

(二)技术路线

选址挖坑 → 底部消毒 → 投放病死畜禽 → 分层消毒覆土 → 设置标识 → 定期巡查消毒

(三)技术要点

1.选址要求:选择地势高燥、地下水位低地块,远离饮用水源、河流、沟渠、村庄、圈舍、道路等区域,处于居民区下风向。

2.挖坑规格:坑底距离地下水位1.5 米以上,坑体深度不低于2米;病死畜禽放入后,最上层尸体距离地表不少于1.5 米。

3.分层消毒:坑底铺撒2-5厘米厚生石灰或漂白粉;放入病死畜禽后,每层尸体之间再次撒布消毒药剂;全部投放完毕,表层再均匀撒布消毒药。

4.覆土密封:分层回填泥土,最终覆土厚度不低于1.2 米,覆土适度压实,避免出现缝隙、塌陷。

5.后期管护:深埋地点设立警示标识,第一周每日巡查、消毒1次,第二周起每周巡查、消毒1次,连续管护3个月,发现塌陷、渗漏及时补土封堵。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交通不便、无集中收运条件的零散养殖户,仅用于零星病死畜禽应急处置,规模化养殖场不建议长期使用。

三、场内自行无害化处理技术

(一)技术概况

具备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大型屠宰场,按防疫标准建设场内无害化处理区域,对本场产生的病死畜禽、病害产品自行集中处理,实现场内闭环处置,不对外接收外来病死畜禽。

(二)技术路线

病死畜禽收集 → 专用区域存放 → 高温 / 化制等工艺处理 → 残渣合规处置 → 全程登记监控。

(三)技术要点

1.场地要求:场内无害化处理区独立设置,与养殖区、生活区严格分隔,具备防渗、防污染、清洗消毒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分类处置:严格按照技术规范采用焚烧、化制、高温等工艺处理,确保病原体完全灭活。

3.日常管理: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防护、防疫知识培训;建立设施设备运维、清洗消毒、生物安全等管理制度。

4.视频监控:在进出通道、处置车间、物料存放区安装视频监控,监控影像资料留存不少于30天。

5.产物管理:处理后的残渣、产物严格管控流向,如需资源化利用,按规定查验资质、留存购销记录。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存栏规模较大、具备场地、资金和防疫条件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屠宰场。

四、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及暂存规范技术

(一)技术概况

规范病死畜禽包装、临时存放、转运全流程,做好防疫消杀、密闭防护,杜绝转运途中泄漏、丢弃、疫病扩散,适配所有需要转运病死畜禽的养殖场户及收运人员。

(二)技术路线

密封包装 → 场内暂存 → 专用车辆转运 → 卸载消杀 → 工具车辆清洗消毒。

(三)技术要点

1.密封包装:使用防水、防渗、耐腐蚀的密封包装袋或容器盛装病死畜禽,包扎严实,防止体液渗漏。一次性包装用品使用后统一无害化销毁。

2.暂存管理:临时存放必须在封闭区域,配备冷藏、消毒设备,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露天堆放。

3.转运车辆:使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专用密闭转运车,车厢防水防渗、加装定位终端,不得混装饲料、活畜、生活用品等其他物品。

4.途中管控:转运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若发生渗漏立即停靠处理、全面消毒;转运全程做好人员防护。

5.终末消毒:完成卸载后,对车辆、容器、搬运工具、作业场地彻底清洗、消杀,不留防疫死角。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养殖场户、病死畜禽专业收运人员、畜禽运输经营者,为各类处置方式的配套基础技术。

五、通用管理要求

(一)严守法律底线

严禁随意丢弃、售卖、加工、食用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违规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落实主体责任

养殖、屠宰、运输主体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做到“谁产生、谁收集、谁处置”。

(三)常态自查自纠

定期对圈舍、暂存点、转运工具开展自查,常态化开展消毒消杀,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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