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包头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包头市印发的《包头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设立包头市农牧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包头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市农牧局接受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三牧”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办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市农牧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一、机关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开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法规性文件,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制定、落实,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蔬菜、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产业升级。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以及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实行耕地质量的管理、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审核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包头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抓好年度计划实施。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256012
负责人:王河龙
1.办公室
2.政策研究室
3.人事科
4.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5.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
6.发展规划科
7.计划财务科
8.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
9.畜牧科(渔业渔政管理科)
10.兽医科
11.饲料饲草科
12.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科(农畜产品加工指导科)
13.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
14.帮扶和社会协作促进科(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
15.监督检查科
16.市场与对外合作科
17.科技科(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18.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19.种业管理科
20.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
21.农田建设管理科
22.耕地保护科
23.设施农业科
24.机关党委
25.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包头市农牧科学研究院(包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一、包头市农牧科学研究院(包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农牧业科技体系建设工作,围绕农牧业科技发展瓶颈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科研公关、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农牧民培训和农畜产品深加工研究。
2.负责全市农牧业科学综合性研究工作,承担全市玉米、蔬菜、马铃薯、果树等重点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特色作物、园艺作物新品种选育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育种及品种改良工作,承担南繁基地科研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种植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示范、推广等工作。
4.承担全市农用新机具的研发、引进、示范、推广等工作,开展农畜食品加工设备研制以及加工、储运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
5.承担全市农牧业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等工作,承担转基因农作物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
6.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技术指导培训、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和防控,承担植保新技术、新器械、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承担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负责全市调入、调出的农作物种子、果树苗木等病虫害检疫检测等工作。
7.承担全市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牧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承担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
8.承担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保护,耕地质量和土壤检测的技术支撑,承担全市耕地质量信息统计;承担全市耕地质量建设、退化耕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及预报,负责肥料资源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土壤、肥料、节水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牧民和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开展农牧民中等学历教育工作。
10.承担对外交流合作、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农牧业科普宣传等工作。
11.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256266
负责人:王亮明
包头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包头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1.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农牧部门的执法职责。
2.负责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稀土高新区的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组织查处包头市范围内跨区域案件和大要案件以及上级督办的重大案件。
4.负责监督指导白云矿区、达茂联合旗、土右旗、固阳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违反农牧业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
6.负责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负责全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包头市农牧业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查工作。
8.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256112
负责人:田凤
包头市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
一、包头市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畜禽优良品种及先进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参与草拟包头市现代畜牧业相关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全市畜禽健康养殖,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种畜禽的管理和优良畜禽的调出调入工作。
2.承担全市奶业技术推广工作,参与全市奶业振兴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拟订和实施等相关工作,参与奶业生产运行监测及统计工作,参与全市奶源基地建设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的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3.承担全市水产技术推广、水产良种选育、引进、试验和示范等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工作,负责全市渔业及水生物种资源调查与保护、交流合作、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4.负责全市牧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牧业机械质量投诉受理、质量调查、质量纠纷处理、维修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牧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宣传等工作。
5.参与拟订全市饲料草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承担全市饲草良种、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以及饲料相关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承担饲料饲草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256225
负责人:高福光
包头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信息服务中心
一、包头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信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市农牧局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信息采编、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市农牧局内外网、软硬件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市级农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日常保障工作,协助市农牧局开展涉农网络舆情监测、搜集分析、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2.负责全市农牧行业信息资源开发共享及数据库建设,负责农牧系统“互联网+”等信息化应用项目推广,指导旗县区农牧系统信息化工作。
3.承担全市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和合作组织财务管理,负责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及农村财务人员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工作。
4.承担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5.承担全市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的调研工作,开展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利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6.参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产业融合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健全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等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全市农村牧区经济、农牧民生产生活情况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参与全市农牧业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价格信息的监测、分析工作。
8.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256208
负责人:惠霖
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包头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一、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包头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畜产品的申请认证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全市安全绿色优质特质农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推广、应用、评估、鉴定等工作,承担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市优质农畜产品资源开发、技术服务和市场推介工作。
3.承担全市农畜产品及生产过程追溯、农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参与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修订,承担全市应急检测的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全市农畜水产品、投入品及饲料的检验检测和产地、渔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承担全市农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培训、能力验证、数据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担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考核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农牧业品牌服务体系建设、业务能力提升、宣传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优质农畜产品营销、输出、推广以及农畜产品展览展示的组织筹备、优质农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等工作;承担农牧业招商引资的事务性工作,提出招商引资建议,开展农牧业招商政策宣传、项目跟进等工作。
6.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153118
负责人:孔繁琪
包头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包头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一、包头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包头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主要职责:
1.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政策、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和相关政策、规划的拟订,协助推进全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各项措施落实。
2.承担全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调研指导、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推动全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信息化发展。
3.承担全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宣讲、宣传培训、典型培育工作,参与全市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工作。
4.承担全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和保护的指导工作。
5.参与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标准修订,承担相关技术推广、效果验收、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6.承担全市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
7.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256142
负责人:刘鑫
包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包头市动植物检疫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检疫监督、生物安全评估、动物疫病区域化建设、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兽医体系建设、屠宰质量监督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全市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疫情报告以及疫病风险评估、净化、消灭等相关技术工作。
3.承担全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含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负责防疫检疫、畜禽屠宰、无害化处理及应急处置等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4.负责全市兽医实验室业务指导、培训和验收等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技术研究工作。
5.负责全市动物检疫动物标识、证章照管理和防疫检疫、畜禽屠宰、无害化处理、疫病可追溯信息数据管理工作。
6.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21号农林大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2634577
负责人:杜建军
包头市乡村振兴信息监测中心(包头市革命老区发展中心)
一、包头市乡村振兴信息监测中心(包头市革命老区发展中心)职责
1.承担防返贫监测帮扶信息数据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动态监测等服务性工作;
2.承担乡村振兴成效考核、帮扶项目发展和项目咨询服务;
3.承担革命老区建设规划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及自身建设;
4.承担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光伏帮扶等项目发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5.协助开展帮扶项目的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风险防范等辅助性工作;承担扶贫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职责。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155803
负责人: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