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头市农牧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1-04-09
资料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包农发〔2021〕14 号

关于印发《包头市农牧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3月6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精神,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我局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制定了《包头市农牧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包头市农牧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包头市农牧局

               2021年3月15日

包头市农牧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

包头市农牧局

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3月6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精神,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我局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松懈等,要结合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持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从严执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五项常态化工作,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职责分工变化,做出如下调整:

组  长:范明师(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百亭(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猛(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永明(二级调研员)

赵永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祯(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建义(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王卫东(四级调研员)

白布仁(四级调研员)

石晋文(四级调研员)

成  员:任永贵(市城乡统筹一体化促进中心主任)

高振江(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刘子厚(总农艺师)

王宇飞(总兽医师)

杨艳霞(总经济师)

宋磊(总畜牧师)

薛  勇(办公室主任)

袁  慧(人事科科长)

门智君(法规科科长)

张浩(政策和改革科负责人)

田  凤(发展规划科科长)

郭孝华(计划财务科科长)

石磊(乡村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杜建军(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

安娜(农村牧区合作经济指导科副科长)

王春梅(市场与信息化科科长)

刘文珍(科技教育科科长)

马占山(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刘  瑞(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王永光(畜牧科科长)

孙文锐(防疫监督科科长)

张占昭(医政药政科科长)

张连宝(饲料饲草科科长)

贾云娟(农垦和渔业渔政管理科科长)

杨新宇(种业管理科科长)

卢利春(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科长)

贺亮伟(农田建设科科长)

关  震(设施农业科科长)

王振林(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吴  霞(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

孙智明(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李玉明(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袁云刚(市果研所所长)

郭永萍(市农广校校长)

吴玉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邢振彪(市植保植检站副主任科员)

梁海(市种子管理站站长)

惠霖(市经管站站长)

李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田荣福(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郝林峰(市家畜改良站站长)

姚建忠(市饲料质量检验站站长)

常智勇(市农机推广站站长)

刘鑫(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主任)

郭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时飚(市农牧业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薛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局系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农机安全。持续加大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农机安全红线意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重点对拖拉机无牌、脱检、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拼装改装、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农机推广站、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渔业和渔业船舶安全。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三年专项整治各项制度措施,按时报送工作台账和工作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确保三年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根据全市渔业和渔业船舶生产季节特殊性,切实做好渔业和渔业船舶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渔民安全意识和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水平。开展渔业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重点对渔业船舶、渔业船员、渔业养殖生产、水产品质量等环节进行排查整治。加强渔业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渔业安全治理能力,健全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发生险情事故快速、精准应对。农垦和渔业渔政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农药安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明确的工作任务,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农药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重点对农药经营使用、仓储场所的消防设施、防护设施、解毒药剂、警示标语、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等重点环节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避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种植业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植保植检站、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兽药安全。进一步加强对兽药行业、动物诊疗机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危化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完善《较大危害因素识别和防范指导》,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台账。定期开展督查检查,重点对兽药生产企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及发酵罐等有限空间作业岗位,以及输电线路、大宗农产品类原料和中药材、有机磷杀虫剂储存等重点环节,对兽医实验室、兽用生产制品经营企业的生物安全及危化品的安全管理进行隐患排查,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医政药政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畜牧安全。不断加强对全市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监督指导各地区农牧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养殖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督查检查,重点对养殖圈舍、粪污资源化设施设备、规模养殖场畜牧机械等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畜牧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家畜改良工作站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饲料安全。严格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从生产全过程监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实行产品抽样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把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底线要求落实到位。

继续落实自治区农牧厅“212”饲料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开展好生产安全、化验室、药物添加剂的专项检查,切实加大对饲料企业的安全生产。(饲料饲草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饲料质量检验站、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畜禽屠宰。加大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对畜禽屠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液氨制冷、屠宰操作、刀具管理等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事故苗头立即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到位。督促屠宰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制度,记录屠宰安全生产档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制度。(防疫监督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开展农村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各地区农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的沼气进行普查建档,重点对废弃不用沼气设施、户用沼气长期不用或废弃沼气工程进行隐患排查,针对联户和大型沼气工程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科教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以实现“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目标,狠抓农资市场监管,提高农资产品质量。结合农业农村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梳理全市整治重点,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实施集中系统治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持续开展对生产主体的监督抽查,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作为重要内容,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局属单位和局机关安全管理。各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设有实验室(检测机构)的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危化品管理工作,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办公室负责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工作,各局属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汲取区内外重特大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精心部署实施。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农牧局要高度重视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地区农牧业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要依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相关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深入各地区对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中需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同、主动承担、不讲条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狠抓落实。

(三)全面排查问题隐患。结合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对农机、渔业和渔业船舶、农药、兽药、畜牧、畜禽屠宰、农村可再生资源(沼气)、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切实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隐患排查全过程,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逐项明确问题隐患名称、治理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问题隐患不解决不销号不撤账。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农机安全监理条例》、《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畜牧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生猪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深入基层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做一项重要任务扎实推进,不断提升农牧业生产者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农牧业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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