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忠诚践行“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持续优化“包你满意”“包你放心”营商环境为目标,构建全方位全覆盖抓诚信建设工作格局,全面提升诚信建设水平,树立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推动我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政务诚信
1.严格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全过程。加强政策出台前的合规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考评制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
2.开展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在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清偿、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政府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轻诺寡信、宰商骗商、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梳理公共政策未兑现、协议合同未履行、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建立问题清单,纳入政务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整改落实。
3.推进阳光政务。加强政务公开,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在保护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前提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数据及时率、合规率、上报率达到100%,进一步扩大公示范围,将“双公示”全面拓展至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十公示”。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统一公开渠道。适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4.提升政务在线服务意识。加强12345平台回复满意度,及时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应问题,在优惠政策制定、实施、监督、评价等方面,广泛意见建议,全面、客观评价政策落实成效,推动政策服务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加强信息归集,提高服务群众效率。
5.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守法履约的意识和水平,将诚信建设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将公职人员信用核查结果作为招录、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提升公职人员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职人员队伍。
(二)商务诚信
6.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评价。充分运用国家推送的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按照自治区建立的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评价。
7.建立行政管理领域信用承诺制度。针对中央层面及自治区范围内设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落实上级发布的需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清单。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清理工作机制。
8.深化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和信用评价结果在分级分类监管中的广泛应用,对经营主体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打击治理一批商务失信行为,开展行业诚信文化建设。
9.依法依规贯彻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版)》和守信激励清单目录以及按照行业法规政策制定的信用奖惩措施,建立健全联合激励与失信约束的发起、响应、反馈机制。
10.营造诚信经营市场氛围充分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信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推广活动,着力优化商务诚信文化环境。积极参与“诚信兴商十大案例”征集活动。推动诚信企业“亮码经营”,扩大诚信企业的市场影响力。
(三)社会诚信
11.拓展信用信息应用新场景。推进多元化信用信息应用,大力提升“信易+”惠民便企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为枢纽,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全面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诚信社会总目标,实现信用信息应用创新与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有效对接。
12.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依法依规落实信用奖惩措施。对失信主体采取重点约谈、纠正失信行为、信用修复、达成和解协议、签订信用承诺书、发送监管提示函等措施加以治理;对严重失信主体列入失信“黑名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加强监管。
13.加强社会信用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利用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大屏等方式,持续开展“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主题宣传。在选优评先推荐过程中,加大诚信类典型推荐力度。持续开展诚信典型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牧区活动,加强典型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部署,加强对诚信建设工程的统筹协调。将诚信建设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调动各类资源,大力宣传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结合信用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诚信建设集中宣传,并加强日常宣传,及时发布诚信宣传信息简报。营造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围绕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守信践诺、公务员诚信建设、政务诚信评价等制定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信用承诺的应用,对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总结和典型案例报送。
(四)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诚信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加强工作保障。充实诚信建设工程工作力量,持续保障对信息化建设、诚信宣传培训、重点领域创新工程等内容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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