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继续对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试点任务给予支持,持续推动科技支撑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工作要求,聚焦粮油等重要作物、牛羊等重要农畜产品,针对减损提质增效、农机农艺融合及盐碱地改良利用等单产提升关键环节技术需求,有效集聚全社会农技推广资源,探索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建立“科研实验场所+区域农牧科技展示场所+农技推广机构+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协同推广模式,实现一批农牧业重大技术尽快落地,为我市农牧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任务目标
以包头市农牧业优势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配合自治区10个双首席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专家团队,集聚上连科技前沿、下接生产一线的农技推广服务团队,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合理分工,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农科教培、产学研推多方协同服务新机制。
(一)加强推广团队建设。组建10个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结合农牧业产业发展需求,推进农牧业主导产业升级,解决技术瓶颈等问题,有效集聚全社会农技推广资源,有序开展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
(二)完善技术团队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管理制度,加强考核评价,高质量推进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落地。
(三)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全市10个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要建设不少于10个农牧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打造成为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综合服务平台。每个场所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观摩培训活动,每次培训农牧民20人次以上。
(四)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大豆等重要粮油作物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要聚焦单产提升,大豆展示区产量较周边区域单产提升20公斤以上,辐射带动增产10%以上。试点旗县区要配合技术团队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培训人数达到该旗县区农技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对接指导服务的展示主体不少于10个,发放宣传培训材料100份以上。
(五)提升工作信息化服务。各技术团队要采用微视频的形式,发布农牧业科技实用技术短视频2条以上,鼓励开展直播推广宣传技术模式。要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线上发布关于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日志及相关工作信息,全年向自治区上报工作信息不得少于3条。
三、实施原则
(一)范围时间。由包头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包头市动物植物检疫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包头市畜牧水产中心和包头市农牧局4个单位实施,实施时间为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并请试点单位2024年10月30日前报送项目中期进展报告,2025年5月10日前报送自评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经“双首席”签字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处邮箱313074795@qq.com。
(二)经费支持。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资金已在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统筹安排,各承担单位应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三)首席机制。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实施“双首席”机制,推广首席对项目经费合理使用负总责,技术首席对科学技术应用推广负责,承担协同推广计划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积极主动联系配合项目推广首席,确保有序开展各项试点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突出问题导向,培优培强主导产业技术体系。立足产业需求,实现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技术服务与生产需求有效对接。设置科学试验、布局成果转化、实施协同推广,解决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过程中缺品种、缺技术、缺装备等问题。
(二)集成关键技术,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以旗县为单元,依托展示场所、展示主体等开展重大技术展示推广和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和展示,集成组装技术解决方案,创新易懂好用的技术模式或操作规范,构建“专家+农技人员+展示场所+展示主体+农牧户”的链条式推广服务模式,协同推广团队、参与人员要结合实际开展试验和展示,对相关集成技术进行熟化完善,补齐技术短板,做到品种技术对路、操作使用便捷、解决问题有效。
(三)围绕技术需求,打造务实高效农技推广队伍。坚持需求导向,围绕集成技术遴选团队成员,组建优势互补精干高效的团队,组成上连科技前沿,下接生产一线的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各协同推广团队、参与单位和参与人员要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科研院校创新资源优势、农技推广机构服务生产优势和各类经营主体市场运营优势有机融合,实现科研与生产紧密衔接。
(四)探索协同机制,完善“两地一站一体”协同推广模式。针对农技推广存在的先进适用技术区域性供给不足、技术成果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农科教体系协同不足等问题,围绕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快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有效集聚优势农技推广资源,构建农科教培、产学研推多方协同推广机制,强化一体化统筹推进,促进上下有机衔接,完善“农业科研试验场所+区域展示场所+基层农技推广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协同推广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统筹协调。承担协同推广计划试点任务的单位要充分掌握试点工作的科学内涵,深刻认识协同推广计划是农牧业技术推广的拓展和延伸,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围绕试点技术路径和目标要求,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二)抓好落地落实。要坚持“集成在旗县、展示到乡镇、指导到村(嘎查)”的工作原则,紧紧抓住任务、地块、考核三个节点,推动科技成果进村入户。承担试点任务的技术团队要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考核评价、绩效激励等规章制度,加大农科教培联合、产学研推协作力度,促进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向农牧业优势主导产业流动。
(三)抓好考核评估。2024年项目考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依据“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信息填报情况进行打分,各团队要建立信息填报制度,责成专人负责项目填报工作。线下采用进村入户、内业考核、集中汇报等方式,以产业贡献度、满意度为指标,重点考核机制模式是否可复制推广、考核资金使用是否规范。
(四)抓好典型引领。参与试点的单位、旗县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多途径宣传试点的工作成效,加强试点做法经验归纳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模式,发挥典型的展示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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