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5-01-14
资料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公布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包头市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包头市农牧局办公室(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19楼,邮编:014000,电话:0472-525601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牧局重点围绕农牧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重点围绕全市农牧业农村牧区重点工作及农牧民群众关注关切内容进行公开。2024年,共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8;包头市农牧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378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19条。强化政务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回应渠道,主动办复群众来信留言,回复“局长信箱18件。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到155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严把质量办理关,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信息发布要素,规范性文件原文、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内容要件齐全。2024年包头市农牧局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5件,并根据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失效1件。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查询、获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便利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规范站功能布局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互动性和透明度,包头现代农牧业微信公众号刊发264期、1175条信息;视频号制作宣传短视频173条,总阅读量近20万次。为农牧民深入了解农村牧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加大信息报送审核制度,狠抓信息报送质量和信息发布时效性。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信息报送进行层层审核把关,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果,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公开形式还不够规范、多样,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重点推进与农村牧区发展和农牧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加强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公开,做到更新、公开准确及时。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三农”工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提升对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的能力,及时响应群众热切反映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包头市农牧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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