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6-01-13
资料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包头市农牧局办公室(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19楼,邮编:014000,电话:0472-525601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包头市农牧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农牧业农村牧区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聚焦公开渠道拓展、公开流程规范及公开实效提升,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稳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整体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积极拓展新媒体矩阵。围绕全市“三农三牧”重点工作及农牧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全方位开展信息公开。2025年,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人大政协提案答复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3条;在包头市农牧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83条,其中政策解读9条,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率。同时,强化政民互动,畅通回应渠道,全年共回复“局长信箱”留言8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关于网站访问量,因10月份门户网站进行了站群切换,导致10月之前的历史数据无法统计,第四季度新门户网站总访问量已达到10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全流程管理,严把办理质量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我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举报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5年,市农牧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文件共计6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年内依法废止1件,有效提升了企业和群众查询、获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便利性与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在平台建设方面,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优化了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规范了站内功能布局,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包头现代农牧业”微信公众号全年刊发信息262期、2383条;视频号制作并发布宣传短视频114条,总阅读量累计达51.1万次,为农牧民群众深入了解农村牧区工作动态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及平台运行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严把审核关口。持续完善信息报送审核机制,狠抓信息报送质量与发布时效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全年共对官网发布的相关错误信息修改100余次,撤回并删除敏感违规信息10余条,有效杜绝了错敏信息的发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果,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主动公开事项不够主动和及时;政策解读形式虽然有所变化,但解读质量不高。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的业务培训;二是完善公开机制,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立提醒督办制度。定期对全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限期整改并通报结果。三是优化解读方式,在传统文字解读的基础上,结合包头农牧产业特点,制作短视频、图解、政策问答手册等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实现政策解读“精准滴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包头市农牧局

2026年1月13日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