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局关于公布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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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农牧局关于公布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6-05-08
资料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关于普法责任制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相关要求,依据《包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农牧业普法宣传工作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包头市农牧局普法责任清单”,现公示如下: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乡村振兴与农牧业基础法律
2.突出宪法宣传教育。 2.粮食安全与农业生产
3.突出宣传党内法规。 3.黄河禁渔与畜牧兽医
4.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5.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5.农牧业资源保护与生态建设
6.深入宣传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6.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关联法规
7.深入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普法活动(项目) 普法对象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读》等。
全体干部、职工
4月 机关党委
2.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主题宣传活动。 全体干部、职工
农牧民群众
5月 法规科
3.开展黄河禁渔宣传活动。 全体干部、职工
农牧民群众
4月—7月 畜牧科、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结合科技“三下乡”,开展科技助农及普法宣传活动。 全体干部、职工
农牧民群众
8月 科技科
5.结合质量月,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全体干部、职工
农牧民群众
9月 监管科、安全中心
6.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
传周”开展相关活动。
全体干部、职工
农牧民群众
12月 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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